好消息!口腔科诊疗正式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由原来的100%自付费用调整为自付20%,其余80%费用纳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报销范围涵盖:龋齿充填、根管治疗、数字化牙片、牙脱敏治疗、牙开窗助萌以及牙槽外科手术等。
参保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2023年1月1日起,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60%,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基金支付比例较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在我院进行一次根管治疗需要花费500元,实行新政策之后,在职职工个人首先自付20%(500*20%=100),其中的80%(500*80%=400)可以列入职工门诊医保,并按照60%(400*60%=240)的比例报销,也就是说总计费用为500*20%+(400-240)=260元。 注:1.我院职工门诊报销起付线为300元;2.退休人员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65%;3.不同口腔治疗收费项目不一样。 口腔科电话:0534-6779595、677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