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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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
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由每人每年3500元
调整为每人每年4000元
报销额度提高了500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人因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的门诊(含急诊)医药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制度。 2024年,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基金支付比例较在职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000元,退休人员为5000元。对超过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资金支付,支付限额1000元。参保职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开展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的,按照60岁以下参保人员10元/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50元/年标准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支付金额计入个人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免责期和待遇享受期。 特别注意: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参保职工本人使用,家庭成员之间不得通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当年度未使用完的额度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本地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持身份证、费用发票到外科楼一楼结算大厅1号窗口办理。 异地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费用发票到外科楼一楼结算大厅1号窗口直接办理联网结算。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进行查体检查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2、无第三方承担的外伤门诊就医需填写意外伤害审批表。 3、报销时请携带就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用于医保审核。 咨询电话:0534-677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