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人民医院污水站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陵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LLSRMYY2024-BZ-04-0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三个网站中任意一个网站的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5.评标办法中涉及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如中小微企业证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等材料);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6个月内任意1个月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获取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获取地点:乐陵市阜锦路509号乐陵市人民医院外科楼三楼招标办。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获取(不收取费用)。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均可,领取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及有效证件。联系方式:王主任:0534-6779856或1531588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