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地方分级诊疗政策要求,我院于2018年制定并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制度》,明确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目录、外转就医目录及常见病出入院标准,规范双向转诊流程,指定科室联系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保障患者有序就医。
一、制度体系建设
1、制定《双向转诊管理制度》,明确上下转诊标准、流程及职责分工。
2、发布《医共体基层首诊疾病目录》(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共110种)及《外转就医目录》。
3、制定《常见病出入院标准》,细化急慢性疾病、术后康复等转诊指征。
4、组织架构与职责
5、设立双向转诊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转诊工作。
6、指定各临床科室双向转诊联系人(名单见附件),负责对接基层机构及患者转诊需求。
7、与22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转诊权利义务。
二、服务流程优化
1、上转流程:基层首诊→符合外转指征→填写转诊单→对接科室联系人→优先安排检查/床位。
2、下转流程:病情稳定→制定康复计划→反馈基层机构→跟踪随访。
3、开通绿色通道:对危急重症、术后康复患者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三、信息公开内容
1、服务内容:双向转诊政策、首诊/外转目录、出入院标准、转诊流程。
2、机构信息:医共体成员单位名单、合作基层机构联系方式。
3、联系方式:医院转诊办公室电话、各科室联系人及专线。
4、培训宣教:面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专项宣讲会。
四、入院、出院标准
1. 向上转诊入院标准:
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将患者向上转诊至我院。
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脑出血等急性发作且病情危急的患者。
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经过基层医疗机构初步检查仍无法明确诊断的疾病,例如某些罕见病或复杂的内科疾病。
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如在重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事件中受伤的患者。
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基层医疗机构因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无法对患者进行有效诊断和治疗的疾病,像某些需要特殊检查或手术的病例。
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如基层缺乏某些先进的检查设备(如 CT、MRI 等)而无法明确诊断的病例。
2. 向下转诊标准:
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如骨折术后康复期患者、脑卒中恢复期患者等。
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如一些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仅需定期服药和观察的患者。
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患者病情已进入晚期,无法进行手术等积极治疗,主要进行姑息治疗和护理。
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类风湿关节炎等需要长期药物治疗和康复指导的患者。
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如普通感冒、轻度胃炎等。
五、部分常见病出入院标准
(一)高血压
入院标准:
1、血压显著升高(收缩压≥18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伴有明显头痛、头晕、心悸等症状。
2、出现高血压并发症,如高血压脑病、高血压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
3、新诊断的高血压,需要进一步评估心血管风险和制定治疗方案。
出院标准:
1、血压控制平稳,达到目标值(一般为收缩压<140mmHg 和舒张压<90mmHg,对于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病等患者,血压控制目标可能更严格)。
2、症状明显缓解或消失。
3、已制定长期的治疗方案和随访计划,患者了解并能遵循治疗和自我管理要求。
(二)糖尿病
入院标准:
1、血糖显著升高(空腹血糖≥16.7mmol/L 或随机血糖≥20mmol/L),或伴有糖尿病急性并发症,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高血糖综合征。
2、新诊断的糖尿病,需要评估胰岛功能、并发症等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3、血糖控制不佳,出现严重的慢性并发症,如糖尿病肾病大量蛋白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导致视力明显下降等。
出院标准:
1、血糖控制达标(空腹血糖 4.4 - 7.0mmol/L,非空腹血糖<10.0mmol/L,糖化血红蛋白<7.0%),急性并发症得到纠正。
2、慢性并发症得到有效治疗或病情稳定。
3、患者掌握糖尿病饮食、运动、血糖监测和药物使用等自我管理知识和技能。
(三)肺炎
入院标准:
1、症状严重,如高热(体温>39℃)、咳嗽剧烈、呼吸困难等。
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肺部炎症范围较大。
2、老年人、儿童、孕妇或有基础疾病(如慢性心肺疾病、免疫抑制等)的患者,病情相对较重。
3、血检显示炎症指标明显升高。
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至少 3 天。
2、症状明显改善,如咳嗽减轻、呼吸平稳。
3、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肺部炎症明显吸收。
4、血检炎症指标基本恢复正常。
(四)急性阑尾炎
入院标准:
1、转移性右下腹痛,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2、右下腹麦氏点有固定压痛、反跳痛。
3、血常规显示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
出院标准:
1、手术切口愈合良好,无红肿、渗液等感染迹象。
2、肠道功能恢复正常,能够正常进食和排便。
3、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无发热、腹痛等症状。
(五)急性胆囊炎
入院标准:
1、右上腹疼痛,可伴有发热、寒战、黄疸等症状。
2、右上腹有明显压痛、Murphy 征阳性。
3、超声检查显示胆囊增大、胆囊壁增厚、胆囊内有结石等。
出院标准:
1、腹痛缓解,体温正常。
2、饮食恢复正常,无恶心、呕吐等症状。
3、复查血常规、肝功能等指标基本正常。
4、胆囊炎症得到控制,具备出院后继续治疗和随访的条件。
(六)冠心病
入院标准:
1、出现典型的心绞痛症状,如胸痛、胸闷,且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不能缓解。
2、心电图显示明显的心肌缺血改变。
3、心肌酶谱升高,提示心肌梗死可能。
出院标准:
1、症状明显改善,心绞痛发作频率和程度减轻。
2、心电图心肌缺血表现有所改善。
3、制定了长期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方式调整和随访计划,患者及家属知晓并能配合。
(七)脑梗死
入院标准:
1、突然出现肢体无力、麻木、言语不清、吞咽困难等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2、头颅 CT 或 MRI 检查证实存在脑梗死病灶。
3、发病在一定时间窗内,有溶栓或介入治疗的指征。
出院标准:
1、生命体征稳定,神经功能缺损症状不再进展。
2、完成必要的康复评估和治疗指导。
3、制定了详细的二级预防方案,包括抗血小板聚集、控制血压、血糖、血脂等,患者及家属掌握相关注意事项。
(八)胃溃疡
入院标准:
1、上腹部疼痛明显,伴有黑便、呕血等消化道出血症状。
2、胃镜检查明确胃溃疡诊断,且溃疡较大、较深或有恶变倾向。
出院标准:
1、腹痛明显减轻或消失,无消化道出血表现。
2、复查血常规,血红蛋白稳定,无进行性下降。
3、制定了合理的饮食和治疗方案,患者了解并能遵循。
(九)急性胃肠炎
入院标准:
1、频繁呕吐、腹泻,导致严重脱水、电解质紊乱。
2、伴有发热、腹痛剧烈等全身症状。
3、感染严重,如脓血便、高热不退。
出院标准:
1、呕吐、腹泻停止,能正常进食。
2、脱水、电解质紊乱得到纠正,生命体征平稳。
3、肠道感染得到控制,症状明显改善。
(十)支气管哮喘
入院标准:
1、哮喘急性发作,呼吸困难明显,使用常规药物不能缓解。
2、出现呼吸衰竭、意识障碍等严重并发症。
3、情评估为重度或危重度哮喘。
出院标准:
1、哮喘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呼吸平稳。
2、肺功能明显改善或恢复至发作前水平。
3、制定了长期的哮喘控制方案,包括吸入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患者能正确操作。
(十一)肾结石
入院标准:
1、肾绞痛发作剧烈,难以忍受。
2、结石较大,引起尿路梗阻,导致肾积水。
3、伴有感染、血尿等并发症。
出院标准:
1、肾绞痛缓解,疼痛症状消失。
2、结石处理完毕或梗阻解除,肾积水减轻。
3、感染得到控制,血尿消失。
4、制定了预防结石复发的措施和随访计划。
六、双向转诊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