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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发布近期疫情防控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7人气:311

近期,国内局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存在一定传播风险。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乐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一、从发生疫情风险地区入乐返乐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住宿宾馆、单位、企业、工地报备,也可通过“德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智慧德州”APP自主申报,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乐后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不报、瞒报、谎报导致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入乐返乐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五、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红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措施。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电影院、KTV、棋牌室(麻将馆)、室内游泳馆、洗浴场所、台球馆(桌游室)、健身房、网吧、金融机构等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验必严,对落实一扫三查等措施不严,导致风险人员进入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场所经营管理相关人员责任。

七、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商场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员工出差、旅游等往返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有疫情地区旅居史、与高风险人员有轨迹交叉员工的排查,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八、全市居民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好自我核酸检测频次,主动扫场所码。

十、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乐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